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拜祭安全工作的通告

创建时间:2018-03-29

   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,严防山火和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清明节期间拜祭安全工作通告如下:

   一、禁止任何人在公墓(骨灰楼堂)以外的区域包括山林、耕地、杂地、荒地和其它公共地方,重立坟墓以及进行骨灰土葬;禁止到原坟地拜祭,严禁在山林、公墓(骨灰楼堂)内燃放烟花炮竹。

   二、市民要服从公墓、骨灰楼堂的安全疏导安排,合理选择拜祭路线和时间,实行错峰拜祭,文明拜祭。

   三、全区范围内所有山头,除经批准开放的山头外,其余均实施封山育林管理。对不听劝阻强行上山拜祭、燃烧香烛、燃放烟花炮竹、重立坟墓或聚众闹事者,由林业、殡葬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,触犯法律的,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四、市民凡发现重立坟墓等行为,应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或区农业局举报。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电话:22831085;区农业局举报电话:22833217。

   特此通告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2018年3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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